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点,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进步的北京属普通高等院校。
1980年建校,先后隶是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十月划归北京管理。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量流通范围的高级专业人才,特别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依据《北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质,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及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工作纪律;
3.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事求是,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工作任务需要;
5.具备扎实的专业常识和履行面试职位所需的业务常识和实质工作能力。
6.引进人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博士年龄原则上低于35岁,博士后原则上低于40岁;应届毕业生须具备本年度就业派遣资格,需要为脱产全日制博士,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落户政策需要;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职员明确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
2、招聘具体职位及需要
此次公布招聘职位均为中级及以下职务,招聘职位及其需要详见附件。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人事处邮箱:,学校网址:。
3、招聘程序
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同意报名,面试者请将简历投递到附件中各职位联系人邮箱。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十日。
遴选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面试和学校考核,我校各职位需要部门将对面试者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察,并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参加下一步考核。
1.资格审核、面试和试讲
面试各职位的考察形式以面试和试讲为主,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旨在考察面试职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结果根据职位需要人数的1:3报学校审核,假如考察成绩高于60分的人数未达到1:3则根据实质人数上报。
2.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主要由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专家综合评估,重点考察面试职员的专业方向与职位的匹配度和培养潜力、综合素质等,按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3.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基层党组织完成,政审内容主要包含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素养、道德品质等。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体检成本自理。
学校将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职员信息于学校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4、其他说明
1.拟聘用职员须在2019年年底前到我校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职员约定服务期限,其中:博士后研究职员服务期为12年,博士毕业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同时,聘用职员在第一个聘用合同期内)应完成规定的职位任务且达到我校晋升副教授的条件,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3.聘用职员待遇
拟聘用职员根据北京和学校有关规定,按面试职位相应的职务等级兑现待遇。
4.招聘过程中,面试职员需要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与证书、证件等有关材料。凡与报名要求不符或提供不真实信息、伪造有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面试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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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物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9年北京物资学院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xlsx
北京物资学院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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